婚前以一方名义买房 (婚前男友用我的名字买房)

我最近遇到个*麻大**烦。

亲爱的男朋友,手里有一大笔钱,股市目前不争气,投入就等于赔钱。

所以 我男朋友想用我的首套名额买房子 ,美名其曰为不浪费。

我有点心动,但我也有些担心。

虽然现在我们的感情很好,但是买房一定要慎重,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如果我们最终不能在一起,这房子该怎么办?

如果房子给他,那用我名字买的,我肯定会有损失。但如果房子给我,别人出钱,我也不能占到便宜,肯定会打官司分房。

查了半天资料,咨询了几位律师,我终于搞通了一件事: 男朋友婚前给我买房不一定是好事。

01

多方咨询后才发现,婚前买房的资金来源,可能是个坑。

虽然我一直坚信自己和男朋友感情很好,但是买房真的太重要了。

作为一名房地产从业者,我深有体会:在这么多城市限购的情况下, 每张房票都非常珍贵。

虽然男朋友的提议让我很心动,我也相信他在这个时候提出是为了给我们的婚前财产增值,但确实有风险,我一定要规避风险。

我专门咨询了一些房地产行业的朋友,包括开发商和中介,他们在多年的实践中应该遇到过这种情况。

我一问吓了一跳,大多数人要求我想清楚,最好自己单独买房使用房票,少数人则是要我一定要同时出资,并且约定份额,最好份额要比对方多。

原因是,如果男朋友给我钱买房,万一分手,他可以用事先保留好的出资证据来申诉索取。

我男朋友给我钱买房,根据情况的不同,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被视为赠与,还可以被视为是借贷。

甚至法院对这笔资金也有不同的理解方式。

我先是搜索了一下网上的消息:

该不该要求男方婚前买房,男友婚前买房我要出装修费吗

从各种平台上搜索发生在男女恋爱关系中的金钱往来判决发现,各个法院的判决并不相同,有些被判定为赠与,有些被判定为借贷。

第一种,也是最好的情况是,我和男朋友买房后顺利结婚,房子成了两人的共同财产,不用多想。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广东省高等法院有过一次的会议纪要,如果一方出资并在婚前以另一方名义登记,则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与的,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前提是一定要结婚。

不过,这也是有坑的。

该不该要求男方婚前买房,男友婚前买房我要出装修费吗

前段时间,有一篇关于举报前婆婆吃空饷的报道。她也以类似的方式买了房子,婚后对方查了资金来源,认定为借贷,后续通过一系列的方式让她净身出户还背上了*款贷**,搞得非常复杂。

第二种,是男朋友出钱资金写明是赠与给我了,我以为这种可以占便宜,毕竟是送给我的。

但是,我在网上看到一位律师说的,然后才意识到也有风险:

该不该要求男方婚前买房,男友婚前买房我要出装修费吗

也就是说,即使他写明是赠与我了,但是这种赠与也可以算是附加条件,和他分手后,条件不满足,要还给对方。

好在我生活在上海,他没名额买房,赠与房子也需要名额,所以房子判决给他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小地方,男朋友可以直接买了我的购房名额转移成了他的。即使我把房子拖到法拍流程,也需要两年时间,在此期间我仍然会亏损。

第三种,也是最常见的,如果他的钱算是借给我的,并且有证据。

而这房子如果算借贷的话,我还得偿还对方的资金。而且如果我有钱独立买房,那我自己早买了,怎么可能还得起他的钱。

只能最后卖房子,而在卖房的时候,如果房价下跌,那我还他的还是他当初出的钱,一分都不能少,说不定还得带点利息。

照着借贷给我买房来看,我真的亏死。

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情况, 以后只要和男朋友分手,就算房子是我的,我至少要给他原本的钱和利息,我真的未必能负担得起。

早就不是我想的那种全都是女方在占便宜了。

02

馅儿饼越大,坑越多

我男朋友只是提出了用钱给我买房子,我的朋友们想得更进一步。

在哪里买房?买多大的房子?全额还是*款贷**?最后一个问题是致命的。

如果他全款给我买房子,其实还好一点。最后就算我们黄了,这房子的资金无论是被判为赠与还是借贷,我都可以直接卖掉房子还给他钱。

当然,如果这期间房价下跌,根据借贷我可能还得给他补齐房款。

如果是*款贷**买房,那真的是更坑了。

微博上有个妹子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咨询了律师。

该不该要求男方婚前买房,男友婚前买房我要出装修费吗

以我的名义买房子,那么就得我来*款贷**。

朋友们,坑来了!首*款贷**是最宝贵的,就算我以后还清*款贷**,首贷名额也没有了。

而且如果我和男朋友分手了,他不仅对我的购房额度不需要任何补偿,对我的首贷也是不需要任何补偿的,这是法律不支持的。

所有的律师都说得很清楚,如果你想要房子,你需要返还男方的出资款。不过,哪有那么容易,出资款比较大的时候,如果没有经济实力还不上,只能卖掉房子。

那么一旦分手,我岂不是房子和首贷名额全部都没了?

果然,世界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馅饼越大,坑越多。

03

我越想越不对,把男友骂了一顿:

“合着用你的钱给我买房,利润你拿,亏损我背?”

我开始怀疑和男友的感情问题了,他一直炒股,现在还在财经公司,对金钱*款贷**敏感度比我强多了,跟我玩什么甄嬛传,算计谁呢?

我直接和男友摊牌,告诉他,如果他拿钱给我买房,我可能会背上的风险:首贷名额没有、房子卖掉分钱、房子跌了还要自负损失赔偿给他等等。

而他最起*会码**保本,大概率还能享受到增值利润,比炒股要稳定得多。

将他说得一愣一愣。

“我真没想那么多,我就觉得婚前多一套房子,更利于家庭财产升值。”男友如是说。

我又再度咨询了一下律师,最后得知婚前买房也不是不行,但是要俩人协议好,定好出资比例,我是一定要出一部分资金的,并且最好将他出资比例约定为彩礼,但是风险性依然存在。

按照律师所说,在买房这件事上,千万不要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一旦和结婚扯在一起就很复杂了,连律师都会对有些复杂案件感到头疼。

“年轻人,婚前财产是非常重要的,要好好保护。”

男友想要我的首套房名额,风险有点大,劝大家谨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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