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停发大学生土地款,不合法。
小周家庭贫困,但勤奋好学,经过努力考到了武汉大学。在读书期间,村委会将其土地收益款给停发了。小时候感觉比较困惑,于是爸爸妈妈就到村里面问,为什么把小周的土地分配款给停发了?村委会就说小周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去了,所以他已经不是本村的村民了。

按照规定,不是本村的村民就不能享受本村的土地收益款,所以停发了。但是父母坚持把户口迁到学校,是因学校的管理要求而进行的。并且小周的家庭贫困,生活比较困难,小周的也没有经济生活来源,所以土地分配款是家中的重要收益之一,请求村委会将该款继续发放。

但村委会由于是集体的决定,所以就没法发放。此事传开之后,村里分成两派,有人问应该发给小周,因为毕竟小周没有收入,虽然将户口移出去了,但是比较贫困,家里面没收入,上学也是需要钱的时候,所以应该发给他。
但是有些村民就认为了,他既然迁出去了,那就不是本村的人了,不是本村的人就没必要再照顾他,他就不是本村的集体成员了,所以就没必要再分配给他钱了。听到这些后,村委会也是没办法,为此没办法小周就将村委会起诉了。

经过审理认为,小周虽然将户口移到学校去了,但是他没有完全丧失集体组织的成员身份,他还是集体组织成员的一部分,加上家庭贫困,生活来源没有,自己还正在上学,所以也不能挣钱。这个时候土地的收益款对于他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所以要求村会将停发的土地收益款返还给小周。

此次审理之后,也有村委会给村民进行解释,将占有的土地收益款就给了小周,供给上学读书需要。今后土地收益在分配的时候,仍然有小周的一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