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武平法院一审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钟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27日上午,被告人钟某在某山场查看他之前放置的铁夹是否有夹到老鼠,在距离放置铁夹二米处的山涧里发现了一只被他放置的铁夹夹断了腿还活着的“山鸡”,钟某当即将“山鸡”捕捉回家后宰杀并放入冰箱以备日后食用。
另钟某没想到的是,当日12时左右,接到举报后的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钟某家中,将钟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从被告人家中提取已宰杀好的“山鸡”一只。
大家,可能会有疑惑
捉“山鸡”而已,而且只有1只
这犯法了吗?

是的,犯法!
经鉴定,该“山鸡”死体为白鹇,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白鹇
[bái xián]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钟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有关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的单位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一只,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预缴罚金等情节,可予以从轻处罚,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年来,由于利益驱使
一些不法分子将犯罪的魔爪
伸向了野生动物
肆意猎捕、猎杀、出售、贩卖
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将严重影响野生动物的生存数量和食物链
从而破坏整个生态系统平衡
你们看到的
或许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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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不知道
在你欣赏这些美丽图片的时候
它们已经成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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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触目惊心的图片看着很夸张
实际上却是每天都在发生的真实事情
多少人为了逞一时嘴快
将面临濒危的野生动物们
一个接着一个
送上了餐桌
…
固然
乱捕乱猎、出售、贩卖
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行为非常可恨!
但归根结底
还是因为有需求
才会导致接连不断的捕猎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提醒大家:一定要认真遵照法律法规,要汲取类似案例的教训,千万不要嘴贪,为享口福而触犯法律!
来源:武平法院